一、评优范围
参评的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是应届普通专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鼓励推荐申报由团队合作完成的优秀毕业设计作品。
二、评优推荐条件
以单篇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为当年的校级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且为学生本人完成;
2.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要求;
3.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
4.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以团队形式推荐的毕业设计作品须具备以下条件:
1.每个团队不少于3位学生共同设计完成,主要为同一专业的学生,允许跨学科、跨专业组建毕业设计团队;
2.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
3.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教学要求,各子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
4.注重相互之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5.设计作品整体质量较高。
三、评优推荐要求与数量
院部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团队作品须经院部研究之后方能上报,并保证为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各院部推荐的毕业设计(论文),其数量每个专业不超过2人。
优秀毕业设计团队作品评选,重在对团队成员之间的实质性协作和整体质量的评价,不作推荐数量要求。院部根据实际情况从严掌握,切勿搞形式主义。
四、奖励办法
校级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在院部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评选出镇江高专普通专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12篇,设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6篇和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团队作品2篇左右,奖项可以空缺。
五、抽检工作
为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体质量,各学院务必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工作,学校将在组织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同时,还将每年一次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随机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抽查不合格的进行限期整改。此外,各学院还应做好省教育厅对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随机抽检工作。
六、组织形式与职责
1.成立镇江高专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评优和抽检工作的有关事宜。
2.镇江高专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审工作采取各学院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予以公布的方法进行。
3.镇江高专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小组通过网络展示、现场经验交流等途径,加强校内各学院之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交流,以推动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七、材料申报
1.评优材料申报
院部推荐参评的毕业设计(论文),请按照推荐要求报送如下材料:
(1)《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附件三);
(2)《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排序表》(附件四);
(3)《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附件五);
(4)毕业设计(论文);
(5)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
(6)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
(7)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
院部推荐参评的毕业设计团队,请认真填写《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表》(附件五),并参照附件三格式将团队中每篇毕业设计(论文)的情况附后一并上报。
2.抽检材料申报
被抽检学院需填报《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专科毕业设计(论文)情况表》(附件六),并提供被抽检范围的毕业设计(论文)如下材料:
(1)毕业设计(论文);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意见;
(3)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评语;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意见;
(5)学校制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要求(含团队设计工作规范要求)。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无需报送书面材料,一律提供电子材料。
为保证评审工作质量,参评的非外语类毕业设计(论文)如用外语书写,应提供中文全文翻译。为做好评优与抽检组织工作,各学院确定一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毕业设计(论文)评优申报的日常联系、材料报送、本学院评审专家的联络和毕业设计(论文)抽检等工作。
3.申报时间与地点
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一年举办一次,一般放在每年6月下旬,届时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实训科,被省厅抽检到的有关院部的毕业设计(论文),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按规定时间报送教务处实训科,由实训科统一组织上报。(如有变动,以届时通知为准)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及抽检标准.doc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