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高专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职成厅〔2021〕1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加强全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苏职教〔2020〕8号)及镇江高专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校高水平专业群通过学院推荐申报、学校组织评审遴选立项。
第三条 申报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专业符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已纳入本校专业建设规划并进行重点建设,成效良好。专业群中的核心专业具有明显的行业优势或区位优势,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产业发展重点领域,能够对标本科层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经过3至5年建设,达到或接近本科层次专业设置标准。
2.专业群内各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映射关系准确,组群逻辑科学明晰。专业群要坚持服务面向与办学优势并重、职业岗位群与技术领域兼顾,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同一专业群内教学资源共享度和就业相关度高,不同专业群之间优势互补、特色鲜明。
3.专业群内的师资队伍整体实力较强,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有高水平的专业带头人与较高水平的教学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产业教授等,鼓励为专业群配备校企双带头人。根据专业群发展需要,组建结构化“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制订团队发展规划,全面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应用技术研发水平。
4.专业群建设方案科学可行,改革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政策保障到位,能有效调动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根据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吻合度预警报告,能够对人才需求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分析,实行就业情况、招生计划与专业群发展“三挂钩”,健全就业、招生和人才培养联动机制。根据定期社会需求调研情况,拥有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的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条 高水平专业群在申报时应填写《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申报表》及《核心专业对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规划表》。
第五条 高水平专业群应重点建设以下内容:
1.人才培养体制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坚持校企“双元”育人,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推进以专业群为单元的现代学徒制。以专业群为单元联合行业企业组建产业学院,联合开展招工招生、实训实习、质量评价、就业创业等工作,形成产学深度融合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课程体系建设。面向产业链与岗位群需求,重构“底层基础+中层模块+高层方向”的模块化课程体系。底层基础或平台类课程培养学生专业基础能力或通用能力,中层模块课程培养学生面向关键岗位的基本素质、核心能力、职业能力等,高层方向课程培养学生岗位迁移能力。根据专业群人才培养目标,完善课程标准、教学资源建设标准、实验实训实习实施标准,建设专业群教学资源库、在线精品课程,推进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实验实训项目(任务)开出率达到100%。
3.教材建设与教法改革。统筹推进“三教”改革,规划、推进教材建设,完善教材选用制度,促进教材研究、编写及完善。紧跟产业发展,融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针对具体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引用企业真实案例,校企共同开发新形态一体化、工作手册式、活页式教材。推进教法改革,以学习者为中心,打造优质课堂。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式,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4.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汇聚校内外优质人才资源,选聘产业教授、江苏工匠、技能大师、企业高级技术人员等,组建专兼结合的“双师型”团队。“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50%。加强省级及以上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培养,并担任专业群带头人。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并有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其所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20%。制定教学创新团队建设和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团队人员配备结构,明确教学团队在资源建设、教材建设、课程教学、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方面具体职责和日常规范。引导团队教师全面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重构、课程标准开发、教学流程重建等工作。通过专项培训,提升教师模块化教学设计实施、课程标准开发、教学评价、团队协作、信息技术应用等能力。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制度,明确教师“双师”能力培养措施。
5.实训体系建设。针对专业群面向的行业(产业)与岗位群,以专业群内各专业的岗位通用技能与专门技能训练为基础,系统设计实训体系,整合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分类组建实训基地。按照实训基地的功能定位,通过“模块化”和“项目化”的形式,开展实训教学内容的系列化建设,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50%,形成满足专业群共性需求与专门化(或个性化)需求的、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实训体系,实现优质资源的充分利用与高效共享。积极申报建成省级以上实训基地、虚拟仿真示范中心等实训平台。
6.专业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设。创新专业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专业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管理制度,组建由行业企业代表、相关专业(群)负责人、学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专业群建设与发展。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跟踪行业技术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提高专业与产业的契合度,持续保持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同步规划和发展。
7.产教融合平台建设。建设产教融合、开放共享、资源集聚的专业群实践教学基地和教学服务平台。系统设计实践教学体系,统筹编制专业群实践技能标准。集成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资源,建设融实践教学、技术服务、创新创业于一体的产教融合平台,并将平台建成区域或行业教育培训与实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创新产教融合平台运营模式,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确保平台可持续发展。每个专业群必须建设二个校企合作专业、二门“校企合作、教学做一体化”课程、二部工学结合立项教材,积极申报建成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8.服务发展能力提升。明确定位和服务领域,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方式加强与企业合作,提升专业群服务产业发展能力。构建以内生动力、激励评价、风险分担和利益分配为核心要素的校企协同成果转化运行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有效衔接。围绕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企业一线员工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社区工作者培训、退役军人培训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开发并推广高质量专业教学标准和教学资源,培养培训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助力企业“走出去”,核心专业职业培训人次每年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人数的2倍。
第六条 教务处主要负责制定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与管理的相关制度,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组织实施遴选、验收、考核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 学院是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的直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实施本学院的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组建本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领导小组,聘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负责人,建设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并按照学校的要求,切实落实本学院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与管理的各项措施,保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计划的顺利完成,做好高水平专业群年度报告等工作。
第八条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经费包括学校专项投入、接受行业企业捐助等。鼓励高水平专业通过承担科研项目、提供社会服务、与社会广泛合作、接受捐赠等多种途径,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用于专业发展。
第九条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经费由教务处、财务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经费实行项目管理制度,应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要求,严格审批程序,进行分项明细核算,按预算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学校为本次立项的每个高水平专业群提供专项建设经费30万元。其中启动经费为40%,立项后拨付;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30%(中期检查绩效特别明显的项目,学校将根据建设情况予以适当追加建设经费);项目建设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30%,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学校将终止立项支持,对绩效不好的项目将核减建设经费。对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绩效明显、成绩突出的项目和系(院)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过程中,将设立绩效考核奖励,分中期和终期考核,考核优秀,2万元/项;考核合格,1万元/项。已获江苏省高水平专业群立项的建设项目,学校将配套30万元的建设经费。
第十条 高水平专业群应充分发挥专业综合优势和对其它专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提倡专业间相互开放与协作,全方位提高资源共享程度,提高建设效益。必须设立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展示网站,及时展示建设成效。
第十一条 高水平专业群在建设期内实行年度报告、期末验收制度。由学校下达《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申请表》,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经费支持等方面。学校组织专家对《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立项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后确定是否立项。
第十二条 所有立项建设的高水平专业群必须分年度进行年度检查,填报《镇江高专高水平专业群年度报告》,并报送教务处备案。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任务进展情况、标志性成果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核心专业对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情况以及经费的使用和绩效等,对没有达到建设要求的高水平专业群,将暂停建设经费的供给,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称号。
第十三条 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期末由教务处组织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标志性成果的实现情况、核心专业对标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情况以及项目总体绩效等。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对验收不合格的专业,将取消高水平专业群称号。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