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高专〔2021〕45号
关于印发《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各学院(部):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遵照执行。
附件一: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修订)
附件二:镇江高专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附件三: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出版教材审核表
附件四: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出版教材政审表
附件五: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教材选用审批表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5月11日
附件一: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修订)
职业院校教材必须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现党和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体现国家和民族基本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根中国大地,站稳中国立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学生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成为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在人才培养中,对实现教育目标,起着关键的作用并具有重大的影响。教材建设是学校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材质量的高低会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为了规范和加强我校的教材管理,认真做好教材的编写、选用、更新和征订工作,打造精品教材,切实提高教材建设水平,特对《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材建设管理规定》作以下修订:
一、成立教材管理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我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教材意识形态管理,提高我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的水平,促进我校教材建设质量不断提高,特决定成立新一届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
教材管理委员由宣传部、教务处、督导处、科技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院(部)负责人组成。职责分工如下:
宣传部:负责督促各总支完成教材意识形态领域内容的审核。
教务处:负责教材的招标、征订汇总、发放管理等。
科技处:负责教材的教科研成果奖励等。
马克思主义学院:会同宣传部协助各党总支负责教材意识形态的审核。
各院(部)负责人:负责教材的征订、审核。
二、教材的选用
1.所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德树人的具体体现。选用教材必须是运用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学科的基本规律。
2.选用教材应首选面向21世纪教材、国家(省)级重点教材、教育部推荐的优秀教材和省级以上获奖教材、规划教材。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推进“马工程使用全覆盖”,相关课程教材选用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目录》中选择。如不选用适合我校使用的(以上四种)优秀教材或由权威出版社出版的教材,需书面说明其原因并报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
3.所选用的教材应与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相符,其基本内容应符合该课程教学大纲(标准)的要求,阐述应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水平。
4.所选用的教材必须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前瞻性,能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所选用的教材文字应当准确、流畅,文字和符号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恰当。
5.同一门课程,课时相同,教材必须选用同一本教材。
三、教材的编写
1、教材编写依据职业院校教学标准、职业标准(规范)和课程教学标准等,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创新创业和就业。
2.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材建设,健全教材选用制度,结合“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加强书证融通,选用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等的高质量教材。
3.鼓励教师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发教材,引入典型生产案例进入教学内容,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产教融合型教材并配套相应的教学资源,对接学习领域模块化课程。做到教材内容常讲常新,常新常讲,将平面化书本教材改革为通过扫描“二维码”的立体化教材,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让学生在浏览教材中,快乐的学习,不断获取新知识。
4.对于学科、专业面相对较窄或在国内属于新兴的学科和专业,在国内现有教材很难适应教学需要或尚无规范教材的情况下,学院、教研室可以组织以该学科(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为责任人的任课教师编写教材。自编教材须填写《出版教材审批表》,并经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编写和使用。对于教师自编并正式出版的教材,若其学术水平和质量明显低于优秀教材,必须限期更换。学校不予支持,亦不列入学生用书。
5.教材编写需经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同意,教师不得擅自编写、参编教材。
四、教材的审核
1.教材选用审核: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负责本专业、本教研室所授课程教材的征订,各院(部)分管教学负责人进行汇总审核,再由院部党政负责人审核,行政负责人负责审核教材的知识内容,党总支书记负责审核教材意识形态领域内容。院部审核完成,汇总到教务处教材科,再由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对教材进行整体审核。其中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教材还需政治把关。《教材选用审批表》见附件。
2.出版教材、自编校本教材的审核:由编写人提出申请,经院部审核,在报教务处、宣传部审核。审核通过了,方可走出版教材合同流程。《出版教材审审批表》见附件。
3.所有主编、参编教材的教师必须提出申请,经校党委进行政治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教材编写。《出版教材政审表》见附件。
五、教材的更新
1.专业核心课教材,一般要求每三年更新一次,专业基础课、辅修课和公共课教材,一般要求每四年更新一次。
2.自编讲义的使用周期一律不超过三年,若继续使用,必须于第三年作一次较大幅度的修订,修订量应在20%以上。
3.对于确实没有符合要求的教材可更新选用的课程,应由任课教师在四年使用周期到达前,撰写与总学时量5-10%相应的、紧跟课程前沿理论或技术的补充讲义。
六、教材的预订
1.教材科为订购教材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教材目录、订单等信息资料,推荐国家及省级的优秀获奖教材、重点教材、规划教材。教材科具体负责教材订单的发放、组织填写、汇总、订购等工作。自行出版的教材,不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同意,教材科不予订购。
2.每年五月、十一月预订下年秋、春两季教材,预订教材一般为一次预订一学期或一学年的教材。
3.教材确定后,由学院填写《教材征订单》,一式二份,经院长批准签字后,一份送教材科,一份各院(部)存查。各学院 按征订时间预订的教材,教材科负责按时供应。
4.因出版等原因,需订两学年的用书,必须经教材建设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订购。
5.各学院按教学计划选订的教材,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已经购进的教材不得弃之不用。对于重复订、错订、漏订教材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责任部门赔偿。
6.教材的预订和采购,不论通过何种渠道,一律由教材科统一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订购。
7.学校教材实行零库存管理,按教学周期征订。各院(部)严格按教学计划征订教材,不得跨学期征订教材。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贻误教材征订时机,影响学生使用的,学校将按教学事故处理。
七、教材发放
1.各专业学生用书以班级为单位到教材科领取;教师用书,由教师按教学计划到教材科登记领取。不得领取所承担课程之外的教材。
2.凡在教材科领取的教材、讲义,如发现错装、缺页等均可到教材科调换。
3.教师、学生可以到教材科零星购买教材,由教材科出具零售教材清单(二联),到财务处交款后到教材科领取教材。教材出库后,不再予以退还。
4.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直接向学生推销、发放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对于私自推销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学校将追究推销者及所在部门的责任,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给予行政处分。
八、教材结算
1.教材发放完毕,根据班级配书表核对班级教材领用情况,同时进行本季教材结算。结算清单一式两份,经班级核对无误后班长签字,一份交教材科,一份留在班级。
2.在结算期间所发生的教材领用费用,结算时间顺延到下一季(毕业班除外)。
3.教材结算分春、秋两季进行,每年6月30日前将两季结算清单汇总交财务处进行代办费结算。
4.与班级教材结算的同时,教材科与供应商进行教材款结帐。
5.教材结算做到入库、出库手续齐备,清单完整,帐目清楚。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5月11日
附件二:
镇江高专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为了加大我校教材建设与管理的力度,提高教材管理工作的水平并使其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我校教材质量的不断提高,特成立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制订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章程。
第一章 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教材建设管理工作必须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国家事权,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教材的征订、审核,加强教材意识形态领域的审核工作。
2.指导校教材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和检查,审定校教材建设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教材质量的评估工作。
4.对申报国家级、省级、校级教材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批。
5.审核各教学单位填报的《教材征订单》(每年春、秋两次)。
6.审批教材编写资助和出版资助的申请,审核教师自编讲义。
7.开展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向上级部门推荐我校的优秀教材及教材研究成果。
8.检查、评估、验收、推荐校级以上教材建设项目。
第二章 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的组织方式:
1.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设主任一人,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
2.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由宣传部、教务处、督导处、马院和各院(部)长、科技处以及教师代表组成。
3.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因工作岗位变动可由校长办公会决定作相应调整。
4.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教务处教材科,由教材科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必要时,由主任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章 校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应由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投票表决,须半数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第五章 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秘书处每学期编辑一期《教材工作简讯》,传递学校教材建设工作信息,反馈我校师生对所选用教材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有关教材研究的文章。
第六章 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关心学校教材建设工作,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并在教师中宣传教材工作的重要性。
第七章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镇江市高专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附件三: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出版教材审核表
申请人: 所在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教材名称 | 课程名称 | |||||||
出版社 | 教材性质 | |||||||
适用对象 | 专科生 | 本科生 | 成 人 | |||||
作者及职称 | 联系电话E-mail | |||||||
参编者及职称 | 联系电话E-mail | |||||||
参考学时 | 估计数字(万) | 开课年限 | ||||||
新编或修订 | 交稿时间 | |||||||
面向专业 | ||||||||
内容提 要 :概述本书主要内容 、 特点 , 并附编写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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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著者(主编)在教学、科研、教材编写等方面的主要成果 | ||||||||
编写本书的意义与作用(编写本书的必要性以及与各类已出版教材比较有独到之处) | ||||||||
教研室推荐意见 |
签字 月 日 | |||||||
学院意见 |
签字 月 日 | |||||||
学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 |
签字 月 日 (学校盖章) | |||||||
注:选择项请画勾,填写字迹要清晰。
附件四:
镇江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出版教材政审表
申请人: 所在学院: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
教材类别 | 高职高专 | 统编教材 | ||||||||||||||
适用对象 | 专科 | 本科 | 成 人 | |||||||||||||
课程性质 | 基础课 | 专业课 | 必修 | 选修 | 学时 | |||||||||||
教材名称 | ||||||||||||||||
出版社 | 版别 | 编著者 | ||||||||||||||
主编、参编人员政治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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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院总支审核 |
签字:
年 月 日 | |||||||||||||||
宣传部审核 |
签字:
年 月 日 | |||||||||||||||
学校党委审批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五:
学院:
教 材 选 用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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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院长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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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总支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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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材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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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高专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