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17〕5号)的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和转入高校审核,我校拟对学生李江晨的转学申请予以备案(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备案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反映人保密。
通讯地址:镇江市高校园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电 话:0511-889692173
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
2025年4月7日
